项目名称:福清妇幼电梯物联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交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不专门采购包预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附件1)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价预算(元) |
标的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否口产品 |
谈判保证金(元) |
1 |
福清妇幼电梯物联网采购项目 |
20台 |
3800 |
76000 |
工业 |
否 |
1000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不专门采购包预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附件1)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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