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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车辆定点承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定点承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L
三、项目概况:预算金额:人民币96万元/年,其中包1维修金额约48万,包2维修金额约48万,实际金额以维修结算为准。

采购内容

包组

中标人数量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

车辆定点承修(各遴选1家地方企业维修机动车辆)

1

1家

负责龙川和兴宁市2个站点的机动车辆。

服务期限3自然年,合同一年一签。

金额约48万/年,实际金额以维修结算为准。

2

1家

负责梅州丰良和揭阳市区2个站点的机动车辆。

金额约48万/年,实际金额以维修结算为准。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包1:48万元/年,实际金额以维修结算为准;包组2:48万元/年,实际金额以维修结算为准;
3.最高限价:包1:48万元/年,实际金额以维修结算为准;包组2:48万元/年,实际金额以维修结算为准;
4.本项目各个包组均确定 1 家投标供应商中标,不允许投标供应商兼投兼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国家汽车维修一类或二类或三类资质,或其他合法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
(七)供应商经地方交管部门盖章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2月20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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