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高新区营业部租赁白桦街(雪松路-西三环)等7条道路管道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用管道租赁方式,计划租赁高新区营业部白桦街(雪松路-西三环)等7条道路管道,总长度12.1748沟公里,全部为一孔管道,其中开挖1.6061孔公里,顶管10.5687孔公里。项目预算215.45万元(含增值税),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20年后无偿使用;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最终在中选候选人中确定第1名为中选人,中选份额为100%,第2名备选。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61 租赁服务。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开挖单价79030元/孔公里(含增值税),顶管单价191840元/孔公里(含增值税),参选人含增值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参选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本次租赁范围内管道建设证明材料或能够提供管道所有权的相关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选人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高新区营业部租赁白桦街(雪松路-西三环)等7条道路管道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用管道租赁方式,计划租赁高新区营业部白桦街(雪松路-西三环)等7条道路管道,总长度12.1748沟公里,全部为一孔管道,其中开挖1.6061孔公里,顶管10.5687孔公里。项目预算215.45万元(含增值税),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20年后无偿使用;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最终在中选候选人中确定第1名为中选人,中选份额为100%,第2名备选。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61 租赁服务。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开挖单价79030元/孔公里(含增值税),顶管单价191840元/孔公里(含增值税),参选人含增值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参选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本次租赁范围内管道建设证明材料或能够提供管道所有权的相关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选人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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