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中国电信宁夏公司拟选聘审计服务单位,负责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B区1号楼土建改造跟踪审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项目预估规模:18.5万元(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1.4审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完毕。
1.5服务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1.6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中国电信宁夏公司技术要求。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基准价报价折扣7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基准价为: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电信审计{2022}7号)“土建项目跟踪审计和结决算审计服务一起委托的,以土建预算金额为基数,最高限价为5‰”。即项目投资预算批复金额为5‰作为审计服务收费基准价。)
1.8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参选人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清晰有效法人证书;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备1例同类项目(投资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类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业绩,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和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审计定案单、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的,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注:若提供的审计服务合同未能体现项目投资金额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参选人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处理:
(1)唱价时,参选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对2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1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2)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人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3)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2月13日14: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 12月15日18:00:00。
1.1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中国电信宁夏公司拟选聘审计服务单位,负责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B区1号楼土建改造跟踪审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项目预估规模:18.5万元(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1.4审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完毕。
1.5服务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1.6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中国电信宁夏公司技术要求。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基准价报价折扣7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基准价为: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电信审计{2022}7号)“土建项目跟踪审计和结决算审计服务一起委托的,以土建预算金额为基数,最高限价为5‰”。即项目投资预算批复金额为5‰作为审计服务收费基准价。)
1.8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参选人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清晰有效法人证书;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备1例同类项目(投资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类项目全过程审计服务)业绩,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和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审计定案单、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的,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注:若提供的审计服务合同未能体现项目投资金额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参选人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处理:
(1)唱价时,参选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对2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1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2)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人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3)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2月13日14: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 12月15日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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