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2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GN20
2.项目名称: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2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
3.项目地点:*****
4.项目单位: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电动汽车充电站施工、安装、送电、调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项目概算:380万元
8.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业绩,且单个电动汽车充电站直流充电设备不少于50套。
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1)与场地产权方(或管理方)签署的建设合作协议;(2)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场地产权方(或管理方)提供的加盖公章的运行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下午17:00;
四、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4年1月4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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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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