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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25年基站太阳能发电系统第二批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7 收藏项目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为保障第三批网络覆盖专项、第十批电信普遍服务等项目等预计415个站点的太阳能系统建设需求。
中标人 区域 站点规模 预估金额( 元,不含税) 份额 合计金额( 元,不含税)
第1中标人 海东、玉树、海西
、海南、格尔木
246 21401364 59.24% 36128170
第2中标人 西宁、黄南、果洛、海北 169 14726806 40.76%
1.2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3  质保期:24个月,自甲方出具产品验收合格报告次日起算。
1.4  交货期:在收到订单后,35日内到货及安装完成。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2人,中标份额分别为59.24%和40.76%。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绿色发电配套设备 1245
标包1 太阳能组件 283716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2.2  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为准)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定义:指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组件)、太阳能通道模块(光伏控制器或者光伏模块等)、一体化控制器,每份合同必须包含这3种产品,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供货内容页、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单)及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及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同时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截图。
2.4 投标产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通过CMA或CNAS)2020年7月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组件)和太阳能通道模块(光伏控制器或者光伏模块等)(规格型号为-48V/50A)的检测报告,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1)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5)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6)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8)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截至投标/唱价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10)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投标/唱价日期)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2.6  投标不得与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不得使用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投标;投标人不得使用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本项目的咨询单位。(提供承诺书)
2.7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证明。(须提供承诺书)
2.8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使用证明文件(授权书)和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使用证明文件(授权书)和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时00分至 2023年12月25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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