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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峰审批投资【2022】1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滏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滏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新建滏临街(支二路-滏顺路)道路全长541米,铺设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供水管网、路缘石、路边石、行道树,路灯等;新建支十一路(水浴寺-支二路)道路全长336米,铺设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供水管网、路缘石、路边、行道树,路灯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1.2建设地址:峰峰矿区境内;滏临街(支二路-滏顺路)、支十一路(水浴寺-支二路);2.1.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建滏临街(支二路-滏顺路)道路全长541米,铺设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供水管网、路缘石、路边石、行道树,路灯等;新建支十一路(水浴寺-支二路)道路全长336米,铺设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供水管网、路缘石、路边、行道树,路灯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1 08:30至2023-12-27 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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