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汽中心2024年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汽研企业管理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主体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中汽中心2024年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2.2实施地点:(请登录)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4最高响应限价:含税30万人民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提供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 年1月至开标当日至少签订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个及以上相关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1.3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截止开标日不足3年的投标企业可以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12-29 20:00至2024-1-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包括在平台填写响应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4-1-8 9:00。
中汽中心2024年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汽研企业管理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主体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中汽中心2024年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2.2实施地点:(请登录)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4最高响应限价:含税30万人民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提供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 年1月至开标当日至少签订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个及以上相关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1.3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截止开标日不足3年的投标企业可以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12-29 20:00至2024-1-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包括在平台填写响应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4-1-8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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