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创园片区南京农业大学110千伏电力外线工程工程总承包 YS23S0278-电缆电气(研复1#)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缆电气(研复1#)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电缆电气(研复1#)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1.3 投标人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近期没有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施工企业);
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招标。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
(15)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2.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安全质量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4.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拟派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5.社保要求
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至2022年)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2022年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本次招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1个,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其他要求
本批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评审阶段将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企业),以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财务报告或报表。评审期间,投标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31日17时00分到2024年1月10日17时00分;
本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创园片区南京农业大学110千伏电力外线工程工程总承包 YS23S0278-电缆电气(研复1#)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缆电气(研复1#)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电缆电气(研复1#)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1.3 投标人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近期没有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施工企业);
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招标。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
(15)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2.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安全质量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4.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拟派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5.社保要求
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至2022年)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2022年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本次招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1个,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其他要求
本批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评审阶段将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企业),以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财务报告或报表。评审期间,投标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31日17时00分到2024年1月1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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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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