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海南分公司(三亚基地管理部)2024年-2026年机组备份及临休酒店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2 招标编号:CZ20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名中标人,主要负责提供海南分公司三亚基地机组备份用长包房,航班延误或其他临时需求的空勤人员提供酒店客房住宿、餐食(包括早、午、晚)、车辆接送(中国南方航空海南分公司三亚基地<以下简称:三亚基地>往返酒店)服务保障。同时须严格遵守南航机组保障安全、服务管理规定。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人预订信息做好房间预留和接送机服务。(本项目含税总预算为:600万元)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报价为折扣。投标人以单价限价为基础,对本项目四个采购分类(A类:全年日常(标准/大床,不含早)房价;B类:五一期间(4月30日至5月2日)、国庆节期间(9月30日至10月6日)春节期间(除夕至初六)标准/大床,不含早房价;C类:早餐及正餐(午晚餐)餐费;D类:小型车(1-5名机组人员乘坐)和大型车(6-22名机组人员乘坐)单程费用。)各报出一个固定折扣。投标折扣的有效报价范围:0% ≤投标折扣≤ 100%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可保留一个小数位数(如:96.5%),投标人统一对A/B/C/D类分别报一个投标折扣,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应当适用于分类清单内每一种子项。例如,分类折扣填97%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分类每一子项的单价限价*97%。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框架合同),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有效授权。
(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具有①《卫生许可证》、②《特种行业许可证》、③《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
2.9 投标人提供服务地址须在以中国南方航空海南分公司(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机场中国南方航空海南分公司三亚基地)为定位,8公里(含)范围以内任意一点。
(注意:提供截图,以“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测算的最短公路距离为准)
2.10 投标人提供的酒店须达到挂牌四星级(含)以上或携程评钻四钻(含)以上,不接受挂牌五星级酒店投标,不接受套房、套间房型投标报价。
(注意:提供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证明截图)
2.11投标人酒店须配备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提供早、午、晚餐服务,餐食标准详见合同范本中的服务标准。
(注意:1.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合作经营的餐厅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明及现场照片,原件备查。)
2.12 投标人必须具备车辆保障服务,按照航班运行时刻为机组提供南航三亚基地至酒店之间的往返接送服务,酒店须自有或租赁【1】台或以上车辆为机组提供专车服务保障,该服务车辆需为7座(含)以上车辆,车龄不得超过8年(含),且行驶距离不得超过20万(含)公里,具备足够的座位确保机组一人一座以及具备放置机组行李的空间。
(注意:自有车辆:提供有效期内行驶证扫描件,车辆所有人应是投标人/法人;租赁车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扫描件,车辆保险单)
2.13 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9日;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海南分公司(三亚基地管理部)2024年-2026年机组备份及临休酒店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2 招标编号:CZ20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名中标人,主要负责提供海南分公司三亚基地机组备份用长包房,航班延误或其他临时需求的空勤人员提供酒店客房住宿、餐食(包括早、午、晚)、车辆接送(中国南方航空海南分公司三亚基地<以下简称:三亚基地>往返酒店)服务保障。同时须严格遵守南航机组保障安全、服务管理规定。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人预订信息做好房间预留和接送机服务。(本项目含税总预算为:600万元)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价限价(单位:人民币) | 备注 | |
1 | 酒店膳宿服务、机组车辆接送服务 | 客房保障标准与限价: A类:平时价格:287.7元/间/天(不含早); B类:五一期间(4月30日至5月2日)及国庆节期间(9月30日至10月6日):431.55元/间/天(不含早); 春节期间(除夕至初六):719.25元/间/天(不含早)。 C类:餐食保障标准与限价 1.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用餐服务。 2.费用标准: 早餐:20元/人/餐; 午餐、晚餐A:50元/人/餐; D类:车辆保障标准与限价: 1. 小型车(可乘坐1-5名机组人员):40元/单程1次 2. 大型车(可乘坐6-22名机组人员):140元/单程1次 |
1. 供应商须提供6间(备份)长包房+其他实际需求的临时性空勤人员用房及相关服务。 2.机组接送用车:此项费用是指每次接送每趟航班的所有机组、乘务组人员的费用标准,路程:1、由酒店至三亚凤凰机场候机楼(送机),或者三亚凤凰机场候机楼至酒店(接机);2、由南航三亚基地至酒店(机组备份)。每辆车(根据需要选择大型或者小型车)接机或送机、机组备份一趟可结算一次单程交通服务费用。 |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报价为折扣。投标人以单价限价为基础,对本项目四个采购分类(A类:全年日常(标准/大床,不含早)房价;B类:五一期间(4月30日至5月2日)、国庆节期间(9月30日至10月6日)春节期间(除夕至初六)标准/大床,不含早房价;C类:早餐及正餐(午晚餐)餐费;D类:小型车(1-5名机组人员乘坐)和大型车(6-22名机组人员乘坐)单程费用。)各报出一个固定折扣。投标折扣的有效报价范围:0% ≤投标折扣≤ 100%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可保留一个小数位数(如:96.5%),投标人统一对A/B/C/D类分别报一个投标折扣,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应当适用于分类清单内每一种子项。例如,分类折扣填97%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分类每一子项的单价限价*97%。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酒店服务 | 三亚市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1.8 本项目只接受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有效授权。
(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具有①《卫生许可证》、②《特种行业许可证》、③《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
2.9 投标人提供服务地址须在以中国南方航空海南分公司(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机场中国南方航空海南分公司三亚基地)为定位,8公里(含)范围以内任意一点。
(注意:提供截图,以“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测算的最短公路距离为准)
2.10 投标人提供的酒店须达到挂牌四星级(含)以上或携程评钻四钻(含)以上,不接受挂牌五星级酒店投标,不接受套房、套间房型投标报价。
(注意:提供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证明截图)
2.11投标人酒店须配备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提供早、午、晚餐服务,餐食标准详见合同范本中的服务标准。
(注意:1.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合作经营的餐厅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明及现场照片,原件备查。)
2.12 投标人必须具备车辆保障服务,按照航班运行时刻为机组提供南航三亚基地至酒店之间的往返接送服务,酒店须自有或租赁【1】台或以上车辆为机组提供专车服务保障,该服务车辆需为7座(含)以上车辆,车龄不得超过8年(含),且行驶距离不得超过20万(含)公里,具备足够的座位确保机组一人一座以及具备放置机组行李的空间。
(注意:自有车辆:提供有效期内行驶证扫描件,车辆所有人应是投标人/法人;租赁车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扫描件,车辆保险单)
2.13 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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