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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人民医院试剂耗材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TBN-ZC-2023-14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6-2023-06200
3、项目名称:咸丰县人民医院试剂耗材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586.0(万元)
6、最高限价:1501.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10个项目包,具体内容见附件。项目的交货地点、交货期要求、详细采购清单、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配送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到期前一个月由采购人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2)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承诺中标后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3)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检验试剂类的,须具备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资质及冷链运输条件(所投产品为生物制剂的)。(4)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消毒剂类的,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5)供应商必须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成功注册。(6)本项目各包均自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各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开始时间:2024年01月0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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