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信息化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二标段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信息化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FDZB-F-2023-403;
2.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有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有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二标段:2023年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医疗废物智能管理系统采购;
2.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8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9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0接口费用:涉及到和医院现有系统对接产生的接口费用由中标公司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2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2023年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信息化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二标段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信息化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FDZB-F-2023-403;
2.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有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标段 | 建设内容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二标段 | 智能医废管理系统 | 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1 | 套 | |
智能管理终端 | 6 | 套 | |||
智能医废收集车 | 1 | 辆 | |||
ID卡 | 30 | 张 | |||
医废标签 | 40000 | 张 | |||
网络摄像机 | 2 | 台 | |||
硬盘录像机 | 1 | 台 | |||
监控专用硬盘 | 1 | 台 | |||
POE交换机 | 1 | 台 |
2.5招标范围:
二标段:2023年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医疗废物智能管理系统采购;
2.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8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9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0接口费用:涉及到和医院现有系统对接产生的接口费用由中标公司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2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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