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10万吨/年EVA项目高循换热器和废热锅炉采购国际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或交货期)等)。
交货地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CIF至厦门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交货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 2025年12月20日前CIF至厦门港,不得转运,不得分批。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 2026年2月20日前货到最终用户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招标规模: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10万吨/年EVA项目高循换热器和废热锅炉采购国际招标,数量为7台(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招标范围: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10万吨/年EVA项目高循换热器和废热锅炉采购国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10万吨/年EVA项目高循换热器和废热锅炉采购国际招标
通用资格条件:
1.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境内投标人)/企业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境外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3) 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以下简称“招标网”,网址)成功注册。
2. 4) 信誉要求: ① 2020年1月1日至今,境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② 2020年1月1日至今,境外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不良业绩记录或严重质量问题,否则其投标也将被否决。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③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 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在 2018 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专用资格条件:
1. 6)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1)。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LDPE或EVA装置高循换热器、废热锅炉的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证明有相似工况下设备的制造经验(标明型号、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和电话、用户所在地、投用时间、装置规模等),并出具销售合同关键页(首页及签字页)或最终验收证明复印件。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表及所出具的合同或最终验收证明不满足上述全部要求,则视为没有业绩。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01-04 15:30:00起至2024-01-11 23:59:00止。
本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10万吨/年EVA项目高循换热器和废热锅炉采购国际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或交货期)等)。
交货地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CIF至厦门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交货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 2025年12月20日前CIF至厦门港,不得转运,不得分批。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 2026年2月20日前货到最终用户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招标规模: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10万吨/年EVA项目高循换热器和废热锅炉采购国际招标,数量为7台(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招标范围: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10万吨/年EVA项目高循换热器和废热锅炉采购国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10万吨/年EVA项目高循换热器和废热锅炉采购国际招标
通用资格条件:
1.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境内投标人)/企业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境外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3) 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以下简称“招标网”,网址)成功注册。
2. 4) 信誉要求: ① 2020年1月1日至今,境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② 2020年1月1日至今,境外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不良业绩记录或严重质量问题,否则其投标也将被否决。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③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 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在 2018 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专用资格条件:
1. 6)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1)。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LDPE或EVA装置高循换热器、废热锅炉的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证明有相似工况下设备的制造经验(标明型号、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和电话、用户所在地、投用时间、装置规模等),并出具销售合同关键页(首页及签字页)或最终验收证明复印件。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表及所出具的合同或最终验收证明不满足上述全部要求,则视为没有业绩。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01-04 15:30:00起至2024-01-11 23:59: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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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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