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1本项目拟采购2023年中国电信黔西南分公司全州电子政务双网隔离建设物资采购,本次采用单项合同形式,预估金额 98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零信任控制中心、应用交付网关、零信任代理网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标包/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
1.4★本次采购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80000.00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的设备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6)本次招标的产品(零信任控制中心、应用交付网关、零信任代理网关)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7)本次招标的产品(应用交付网关)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项目概况
1.1本项目拟采购2023年中国电信黔西南分公司全州电子政务双网隔离建设物资采购,本次采用单项合同形式,预估金额 98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零信任控制中心、应用交付网关、零信任代理网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标包/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
1.4★本次采购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80000.00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的设备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6)本次招标的产品(零信任控制中心、应用交付网关、零信任代理网关)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7)本次招标的产品(应用交付网关)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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