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城东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海行审备【2023】3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城东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东海县城东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交货地点:海陵东路303号自来水公司院内;
2.3交付使用期:6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2.5质保期:2年;
2.6最高投标限价:3315959.50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7推荐品牌:
推荐品牌或厂家一览表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为涡流固液分离脱水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涡流固液分离脱水机生产制造商针对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自拟);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或水处理施工项目(含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绝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开始时间为:2024年01月 05日--2024年01月12日;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城东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海行审备【2023】3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城东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东海县城东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交货地点:海陵东路303号自来水公司院内;
2.3交付使用期:6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2.5质保期:2年;
2.6最高投标限价:3315959.50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7推荐品牌:
推荐品牌或厂家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1 | 刮泥机 | 江苏一环、德曼、宜兴格宇 |
2 | 螺杆泵 | 耐驰、西派克、莫诺 |
3 | 潜水排污泵 | 利欧、南方、凯泉 |
4 | 潜污泵 | 利欧、南方、凯泉 |
5 | 超声波液位计 | E+H、哈希、西门子 |
6 | 潜水搅拌器 | 蓝群、中蓝、蓝宝石 |
7 | 高效斜板浓缩机 | 福尼尔、巴工业、德曼 |
8 | 涡流固液分离脱水机 | 福尼尔、巴工业、德曼、厚浦 |
9 | 污泥输送泵 | 耐驰、西派克、莫诺 |
10 | 干污泥输送泵 | 耐驰、西派克、莫诺 |
11 | 冲洗泵 | 格兰富、凯士比、威乐 |
12 | 高效絮凝器 | 福尼尔、巴工业、德曼、厚浦 |
13 | PAM制备装置 | 福尼尔、巴工业、德曼、厚浦 |
14 | 加药螺杆泵 | 耐驰、西派克、莫诺 |
15 | 电气元件 | 施耐德、西门子、欧姆龙 |
16 | 人机界面、PLC模块 | 西门子、ABB、三菱 |
17 | 变频器 | 欧瑞、汇川、台达 |
18 | 电磁流量计 | E+H、科隆、横河 |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为涡流固液分离脱水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涡流固液分离脱水机生产制造商针对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自拟);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或水处理施工项目(含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绝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7分;技术响应:3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售后服务:10分; 投标人业绩:3分。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8%。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投标报价 (47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7分 |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7 | ||
技术响应 (30分) |
技术标准响应 (9分) |
对项目现状情况、服务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并对项目现状进行分析综合设备技术的成熟性和先进行、运营安全性和性能稳定性等因素进行打分。 |
污泥脱水机 (7分) |
所投设备选型和配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提供的设备规格、技术参数等对各投标文件投标设备性能综合评审:符合要求的,得7分;如不能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此项不得分。 | |
浓缩机 (5分) |
所投浓缩机设备选型和配置是否符合招标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提供的设备规格、技术参数等对各投标文件投标设备性能综合评审:符合要求的,得5分;如不能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此项不得分。 | |
PLC控制系统 (5分) |
所投设备选型和配置是否符合招标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提供的设备规格、技术参数等对各投标文件投标设备性能综合评审:符合要求的,得5分;如不能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此项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 (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内容进行打分。 | |
货物的备品备件 (1分) |
提供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标准配置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得0分。 注: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企业资质认证 (1分) |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缺少一项不得分。 注:以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否则不得分。 |
|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安装及调 试方案 (10分) |
1、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输方案;(2分) 2、设备调试和质量检验方案;(包括试验调试、检验方法、检验设备、完成时间等);(2分) 3、具有完善的维保方案(2分) 4、安全文明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2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安排计划(1分); 6、针对本项目应急措施启动、现场处置、事故控制等方面制定应急处置措施(1分)。 |
|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方案(6分) | 根据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审 (6分)。 |
免费质保期 (4分) |
本项目免费质保期2年,在满足2年的基础上,免费质保期每增加1年得2分,最多得4分。 | |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类似业绩 (3分) |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或水处理施工项目(含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
|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开始时间为:2024年01月 05日--2024年01月12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