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FWXS
2、项目名称:2024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房屋修缮工程施工项目
3、项目类型:工程
4、所属行业:建筑业
5、预算价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元整(¥590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伍拾玖万元整(¥590000元),其中暂列金1万元,暂列金不得调整。
6、采购需求:对中心机关、启东、海安分中心部分场所进行维修。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7、工期:60日历天,计划2024年3月开工,2024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的房屋修缮工程。
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③装修工程为2年;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⑤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8、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确保不发生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供应商自有员工,出具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供应商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注: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形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1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1、项目编号:2024FWXS
2、项目名称:2024年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房屋修缮工程施工项目
3、项目类型:工程
4、所属行业:建筑业
5、预算价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元整(¥590000元);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伍拾玖万元整(¥590000元),其中暂列金1万元,暂列金不得调整。
6、采购需求:对中心机关、启东、海安分中心部分场所进行维修。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7、工期:60日历天,计划2024年3月开工,2024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的房屋修缮工程。
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③装修工程为2年;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⑤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8、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确保不发生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供应商自有员工,出具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供应商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则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注: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形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1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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