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岭湖基地食材、办公用品及生活物资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桶水、矿泉水):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合同包2(烘焙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合同包3(工程材料用品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合同包4(办公用品):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桶水、矿泉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愿承诺、无法承诺、不对社会公开信息、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2(烘焙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愿承诺、无法承诺、不对社会公开信息、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3(工程材料用品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愿承诺、无法承诺、不对社会公开信息、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4(办公用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愿承诺、无法承诺、不对社会公开信息、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桶水、矿泉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合同包2(烘焙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桶水、矿泉水):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生活饮用水 | 瓶装矿泉水、大桶水、各种水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合同包2(烘焙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焙烤食品 | 烘焙类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合同包3(工程材料用品类):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电工、电子生产设备零部件 | 电工材料类、水暖材料类、工具类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合同包4(办公用品):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办公用品 | 办公用品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桶水、矿泉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愿承诺、无法承诺、不对社会公开信息、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2(烘焙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愿承诺、无法承诺、不对社会公开信息、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3(工程材料用品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愿承诺、无法承诺、不对社会公开信息、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合同包4(办公用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愿承诺、无法承诺、不对社会公开信息、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桶水、矿泉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合同包2(烘焙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3日至 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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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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