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X-2023-547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交通工具维修选型入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报名及开标预审、开标过程中投标商数量不足4家,不予开标,宣布本次招标失败,业主将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预算金额:65万元/年
采购内容:采购新疆区分行乌鲁木齐地区公务用车67辆进行维修、保养等服务工作。按照工时费、维修材料分车型进行采购,价格不得超出我行限价。车辆维修服务选型入围2家,执行统一价格,取入围二家平均价。详细清单附后,限价已确定。维修车辆品牌、车型:帕萨特、朗逸、别克商务、凯美瑞、皇冠、丰田越野、途锐、红旗H7、迈腾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入围服务期限:三年。拟选定入围2家,价格执行2家入围供应商最终报价的平均价,后期使用采用轮流或择优原则。选型入围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后续管理严格按照总分行采购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对于违反我行选型入围供应商管理办法将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拟选定入围2家,价格执行2家入围供应商最终报价的平均价,后期使用采用轮流或择优原则。选型入围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后续管理严格按照总分行采购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对于违反我行选型入围供应商管理办法将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需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须在乌鲁木齐有固定维修服务场所(须提供租赁或购置合同,租赁合同期限不短于此次招标合同期限);(4)供应商具有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到一年供应商可不提供;(5)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6)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中行要求;(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1)被宣告破产的;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尚在处罚期内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4)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8)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有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9)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10)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SJX-2023-547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交通工具维修选型入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报名及开标预审、开标过程中投标商数量不足4家,不予开标,宣布本次招标失败,业主将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预算金额:65万元/年
采购内容:采购新疆区分行乌鲁木齐地区公务用车67辆进行维修、保养等服务工作。按照工时费、维修材料分车型进行采购,价格不得超出我行限价。车辆维修服务选型入围2家,执行统一价格,取入围二家平均价。详细清单附后,限价已确定。维修车辆品牌、车型:帕萨特、朗逸、别克商务、凯美瑞、皇冠、丰田越野、途锐、红旗H7、迈腾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入围服务期限:三年。拟选定入围2家,价格执行2家入围供应商最终报价的平均价,后期使用采用轮流或择优原则。选型入围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后续管理严格按照总分行采购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对于违反我行选型入围供应商管理办法将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拟选定入围2家,价格执行2家入围供应商最终报价的平均价,后期使用采用轮流或择优原则。选型入围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后续管理严格按照总分行采购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对于违反我行选型入围供应商管理办法将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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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需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须在乌鲁木齐有固定维修服务场所(须提供租赁或购置合同,租赁合同期限不短于此次招标合同期限);(4)供应商具有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到一年供应商可不提供;(5)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6)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中行要求;(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1)被宣告破产的;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尚在处罚期内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4)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8)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有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9)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10)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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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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