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工程规模:建设九龙江西溪流域(蓝田经济开发区段)流域梧桥河生态护岸560m;新建人工湿地7430m2;布设生态岛礁15座;对水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保障水生态安全;建设河道生态多样性修复工程3476m2,提升河道水生生物完整性;建设水环境在线监管系统1套,对河流环境状况进行监测监控,提高水环境监管及预警能力。工程概算总投资3540.9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642.4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062.78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九龙江西溪流域(蓝田经济开发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所含内容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阶段、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及该期间的运营与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等工作;
2.5 最高控制价:人民币25.96万元(含缺陷责任期内的运营监理费人民币2万元整),费率为1.49%(监理费按固定费率包干按实结算,最终监理费=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中标监理费率+缺陷责任期内的运营监理费人民币2万元整);
2.6 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300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从工程开工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完毕全过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及该期间的运营,其中施工工期 300日历天;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①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证书 (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水工建筑);②投标人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材料和③具有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3日00时至2023年03月04日09: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工程规模:建设九龙江西溪流域(蓝田经济开发区段)流域梧桥河生态护岸560m;新建人工湿地7430m2;布设生态岛礁15座;对水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保障水生态安全;建设河道生态多样性修复工程3476m2,提升河道水生生物完整性;建设水环境在线监管系统1套,对河流环境状况进行监测监控,提高水环境监管及预警能力。工程概算总投资3540.9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642.4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062.78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九龙江西溪流域(蓝田经济开发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所含内容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阶段、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及该期间的运营与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等工作;
2.5 最高控制价:人民币25.96万元(含缺陷责任期内的运营监理费人民币2万元整),费率为1.49%(监理费按固定费率包干按实结算,最终监理费=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中标监理费率+缺陷责任期内的运营监理费人民币2万元整);
2.6 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300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从工程开工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完毕全过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及该期间的运营,其中施工工期 300日历天;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①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证书 (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水工建筑);②投标人聘任其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材料和③具有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3日00时至2023年03月04日09: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