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1北、1东及2东机电系统安装施工及集成项目02标项目,建设方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1北、1东及2东机电系统安装施工及集成项目02标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南昌轨道1北、1东及2东机电系统安装施工及集成项目02标项目:南昌轨道1北、1东及2东机电系统安装施工及集成项目02标项目(以下南昌地铁2号线东延项目)变电:牵引混合所5座,降压所5座,跟随所4座,主要工程量为盘柜安装632台,变压器安装28台,支架安装5600套,一次电缆75.3km,二次电缆93.8km,光缆32.3km;环网:支架安装24000套,环网电缆敷设57.6km,差动光缆敷设25km;刚性接触网:悬挂安装3851套,中心锚结安装124处,电连接安装120处,架空地线架设24.99条公里,接触线架设26.42条公里;杂散电流:传感器、参比电极安装135套,线缆敷设45.7km,均流箱安装14台,回流线安装8台。通风空调:风管安装50768㎡,风阀安装1820套,风机安装247台;给排水及消防:水泵安装166台,站内水管安装22466米,区间水管安装9288米;动力照明:配电箱安装1214面,桥架安装9370套,灯具7714套,电缆敷设253.5km;设备区装修:砌筑7724m³,构造柱854m³,圈梁376m³,地面17243㎡,天花4261㎡,墙面72887㎡;公共区装修:天花22390㎡,地面22620㎡,墙面15633㎡,广告灯箱391套。项目合同总价5.03亿元;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12 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6 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63日历天。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资格条件设置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防静电地板(含支架)、风口、电缆桥架线槽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生产能力满足此次投标及目前其它合同任务的供货需求,具备保证物资设备合格出厂所必要的设备和检测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各项规定。投标物资须具有三年内CMA或CNAS标志且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三年内城市轨道交通供货业绩或类似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2年1月-2024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谈判人需知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并填写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保证书、《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原件在谈判时递交。谈判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谈判、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谈判的处罚期内、谈判人在谈判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谈判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2保温材料、涂料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生产能力满足此次投标及目前其它合同任务的供货需求,具备保证物资设备合格出厂所必要的设备和检测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各项规定。投标物资须具有三年内CMA或CNAS标志且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三年内城市轨道交通供货业绩或类似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2年1月-2024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谈判人需知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并填写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保证书、《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原件在谈判时递交。谈判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谈判、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谈判的处罚期内、谈判人在谈判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谈判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包件的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其他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建筑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招标期间正在起诉或恶意投诉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1北、1东及2东机电系统安装施工及集成项目02标项目,建设方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1北、1东及2东机电系统安装施工及集成项目02标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南昌轨道1北、1东及2东机电系统安装施工及集成项目02标项目:南昌轨道1北、1东及2东机电系统安装施工及集成项目02标项目(以下南昌地铁2号线东延项目)变电:牵引混合所5座,降压所5座,跟随所4座,主要工程量为盘柜安装632台,变压器安装28台,支架安装5600套,一次电缆75.3km,二次电缆93.8km,光缆32.3km;环网:支架安装24000套,环网电缆敷设57.6km,差动光缆敷设25km;刚性接触网:悬挂安装3851套,中心锚结安装124处,电连接安装120处,架空地线架设24.99条公里,接触线架设26.42条公里;杂散电流:传感器、参比电极安装135套,线缆敷设45.7km,均流箱安装14台,回流线安装8台。通风空调:风管安装50768㎡,风阀安装1820套,风机安装247台;给排水及消防:水泵安装166台,站内水管安装22466米,区间水管安装9288米;动力照明:配电箱安装1214面,桥架安装9370套,灯具7714套,电缆敷设253.5km;设备区装修:砌筑7724m³,构造柱854m³,圈梁376m³,地面17243㎡,天花4261㎡,墙面72887㎡;公共区装修:天花22390㎡,地面22620㎡,墙面15633㎡,广告灯箱391套。项目合同总价5.03亿元;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12 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6 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63日历天。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资格条件设置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防静电地板(含支架)、风口、电缆桥架线槽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生产能力满足此次投标及目前其它合同任务的供货需求,具备保证物资设备合格出厂所必要的设备和检测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各项规定。投标物资须具有三年内CMA或CNAS标志且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三年内城市轨道交通供货业绩或类似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2年1月-2024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谈判人需知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并填写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保证书、《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原件在谈判时递交。谈判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谈判、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谈判的处罚期内、谈判人在谈判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谈判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2保温材料、涂料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生产能力满足此次投标及目前其它合同任务的供货需求,具备保证物资设备合格出厂所必要的设备和检测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各项规定。投标物资须具有三年内CMA或CNAS标志且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三年内城市轨道交通供货业绩或类似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2年1月-2024年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谈判人需知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并填写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及保证书、《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原件在谈判时递交。谈判人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谈判、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谈判的处罚期内、谈判人在谈判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谈判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包件的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其他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建筑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招标期间正在起诉或恶意投诉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招标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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