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2023年(2024烟季)烟用农药赤星病类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2023年(2024烟季)烟用农药赤星病类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采购10%多抗霉素可湿性粉剂5.36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预算:约40.0928万元。招标人有权根据重庆市烟草专卖局下达的烟叶种植计划相应调整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最终通知数量为准。
2.4交货地点:巫山县巫峡路181号。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4)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是经销商应当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生产商有效的产品技术资料和产品代理授权书(生产商为国外企业的,需提供生产企业给国内授权代理商、分销商或分装企业有效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国内授权代理商或分销商或分装企业的单位公章)。生产商的产品技术资料包含:有效的农药登记证,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登记时间须在有效时间范围内),农药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的登记证中的登记作物必须包含“烟草”。
(5)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检测报告出具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间。检验检测报告需加盖有检测单位检验检测专用章和生产企业公章(生产商为国外企业的加盖国内授权代理商或分销商或分装企业公章)。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投标人要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 2 月 2 日至2024年 2 月 22 日。
本次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2023年(2024烟季)烟用农药赤星病类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2023年(2024烟季)烟用农药赤星病类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采购10%多抗霉素可湿性粉剂5.36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预算:约40.0928万元。招标人有权根据重庆市烟草专卖局下达的烟叶种植计划相应调整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最终通知数量为准。
2.4交货地点:巫山县巫峡路181号。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4)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是经销商应当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生产商有效的产品技术资料和产品代理授权书(生产商为国外企业的,需提供生产企业给国内授权代理商、分销商或分装企业有效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国内授权代理商或分销商或分装企业的单位公章)。生产商的产品技术资料包含:有效的农药登记证,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登记时间须在有效时间范围内),农药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的登记证中的登记作物必须包含“烟草”。
(5)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检测报告出具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间。检验检测报告需加盖有检测单位检验检测专用章和生产企业公章(生产商为国外企业的加盖国内授权代理商或分销商或分装企业公章)。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投标人要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 2 月 2 日至2024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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