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产教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0835-240F18700591
二、项目名称:产教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7,636,509.75元/年,三年总费用人民币22,909,529.25元。(注:采购预算中物业服务费三年为人民币20,529,529.25元,物业服务相关配套项目建设费人民币2,380,000元。物业服务相关配套项目建设费投标时为固定费用,中标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最终建设方案,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80,000元。)
特别提醒:若项目服务期第二年结束后总体考核不合格则合同终止,本项目采购预算为第一年人民币7,636,509.75元/年,第二年人民币8,429,843.08元/年,二年总费用人民币16,066,352.83元。(注:采购预算中物业服务费二年为人民币13,686,352.83元,物业服务相关配套项目建设费人民币2,380,000元。物业服务相关配套项目建设费投标时为固定费用,中标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最终建设方案,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80,000元。)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项目内容:
1、产教大楼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与琶洲国际会展中心隔黄埔涌相望;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48488㎡,其中:产教大楼A座约20000㎡,产教大楼B座约20000㎡,地下停车场约8488㎡,车位166个。
2、项目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安全保卫、环境保洁(含灭四害)、绿化养护、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综合服务(前台、财务、客户服务)等。
3、物业服务合同期:2+1年,物业交付之日开始计算。第2个合同年结束后,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总体考核,考核通过则执行第3年合同,考核未通过则终止合同。物业服务相关配套项目建设完工时间:建设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两个月内完工。
五、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招标文件中有明确约定可以分包的除外)。(投标时提交承诺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2月7日起至2024年2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0835-240F18700591
二、项目名称:产教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7,636,509.75元/年,三年总费用人民币22,909,529.25元。(注:采购预算中物业服务费三年为人民币20,529,529.25元,物业服务相关配套项目建设费人民币2,380,000元。物业服务相关配套项目建设费投标时为固定费用,中标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最终建设方案,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80,000元。)
特别提醒:若项目服务期第二年结束后总体考核不合格则合同终止,本项目采购预算为第一年人民币7,636,509.75元/年,第二年人民币8,429,843.08元/年,二年总费用人民币16,066,352.83元。(注:采购预算中物业服务费二年为人民币13,686,352.83元,物业服务相关配套项目建设费人民币2,380,000元。物业服务相关配套项目建设费投标时为固定费用,中标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最终建设方案,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80,000元。)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项目内容:
1、产教大楼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与琶洲国际会展中心隔黄埔涌相望;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48488㎡,其中:产教大楼A座约20000㎡,产教大楼B座约20000㎡,地下停车场约8488㎡,车位166个。
2、项目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安全保卫、环境保洁(含灭四害)、绿化养护、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综合服务(前台、财务、客户服务)等。
3、物业服务合同期:2+1年,物业交付之日开始计算。第2个合同年结束后,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总体考核,考核通过则执行第3年合同,考核未通过则终止合同。物业服务相关配套项目建设完工时间:建设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两个月内完工。
五、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招标文件中有明确约定可以分包的除外)。(投标时提交承诺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2月7日起至2024年2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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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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