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04包:直流屏及蓄电池,招标人为陕煤电力石门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受陕煤电力石门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04包:直流屏及蓄电池
2.2招标编号:0866-24C2SXQY0034
2.3招标范围:
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高频开关直流电源屏及蓄电池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
2.5交货地点: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现场。
2.6质保期:设备整体通过性能试验合格后免费保修的期限,期限为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和销售设备能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高频开关直流电源屏、蓄电池型式试验报告。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4台国内600MW 等级及以上新扩建火电机组的直流系统供货合同业绩(不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运行业绩: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台国内 600MW 等级及以上新扩建火电机组的直流系统运行1年及以上运行业绩(不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用户证明材料(提供的运行业绩须以投运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提供网页截图,具体以查询为准);
(3)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需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3)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8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2月21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04包:直流屏及蓄电池,招标人为陕煤电力石门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受陕煤电力石门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04包:直流屏及蓄电池
2.2招标编号:0866-24C2SXQY0034
2.3招标范围:
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高频开关直流电源屏及蓄电池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
2.5交货地点: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现场。
2.6质保期:设备整体通过性能试验合格后免费保修的期限,期限为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和销售设备能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高频开关直流电源屏、蓄电池型式试验报告。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4台国内600MW 等级及以上新扩建火电机组的直流系统供货合同业绩(不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运行业绩: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台国内 600MW 等级及以上新扩建火电机组的直流系统运行1年及以上运行业绩(不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用户证明材料(提供的运行业绩须以投运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提供网页截图,具体以查询为准);
(3)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需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3)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8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2月21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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