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通服创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P202418441承揽项目智慧展厅一体化装饰装修项目。项目预算金额:240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企业形象智慧展厅的装饰及装修设计与建设(办公楼12楼展厅可使用面积约683㎡,东区靠走廊的墙面(可使用面积约72㎡),各功能空间(包括会议室、接待室、卫生间、服务间、设备间等)可使用面积约330㎡,建筑中部挑空约132㎡),详细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修期为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两年。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省。
1.2.2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中选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40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2.3.1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参选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2.3.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参选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2.4参选人能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影印件一份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3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3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3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通服总部级或湖南省级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2024年02月19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02月23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同下)(请登录)报名。
4.2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1.1项目概况:中通服创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P202418441承揽项目智慧展厅一体化装饰装修项目。项目预算金额:240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企业形象智慧展厅的装饰及装修设计与建设(办公楼12楼展厅可使用面积约683㎡,东区靠走廊的墙面(可使用面积约72㎡),各功能空间(包括会议室、接待室、卫生间、服务间、设备间等)可使用面积约330㎡,建筑中部挑空约132㎡),详细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修期为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两年。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省。
1.2.2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中选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40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2.3.1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参选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2.3.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参选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2.4参选人能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影印件一份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3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3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3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通服总部级或湖南省级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2024年02月19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02月23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同下)(请登录)报名。
4.2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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