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卫星互联网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东岳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
2.2项目名称:泰安卫星互联网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泰安市环山路以北,天烛峰路以东,明堂路以西,碧霞湖正北侧;
2.4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58936.99平方米,其中1#卫星综合楼24878.45平方米,地上四层,局部半地下;2#接待中心建筑面积30435.45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623.09平方米。全部监理责任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2.5计划工期:项目服务周期共计1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泰安卫星互联网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及其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最高限价及最高费率为:296.1万元(最高费率:0.7%)。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东岳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
2.2项目名称:泰安卫星互联网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泰安市环山路以北,天烛峰路以东,明堂路以西,碧霞湖正北侧;
2.4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58936.99平方米,其中1#卫星综合楼24878.45平方米,地上四层,局部半地下;2#接待中心建筑面积30435.45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623.09平方米。全部监理责任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2.5计划工期:项目服务周期共计1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泰安卫星互联网产业基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及其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最高限价及最高费率为:296.1万元(最高费率:0.7%)。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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