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采购内容及预算:
本次采购内容为徐州邮区中心进口场地网络设备和相关配套服务采购,含摄像机定制支架、垛口监控摄像头支架、补光灯、机房综合布线、光纤线路布设、数字化核心交换机、机柜、网络墙柜、显示小屏、UPS 、摄像机联调等,总预算费用约为31.61万元,详见概算表。
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 投标人应为拟投标核心产品(交换机、UPS等)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交换机、UPS等)的授权书。(提供相关授权书)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本次采购内容为徐州邮区中心进口场地网络设备和相关配套服务采购,含摄像机定制支架、垛口监控摄像头支架、补光灯、机房综合布线、光纤线路布设、数字化核心交换机、机柜、网络墙柜、显示小屏、UPS 、摄像机联调等,总预算费用约为31.61万元,详见概算表。
进口场地网络设备和相关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概算表 | |||||
序号 | 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计 (万元) |
1 | 摄像机定制支架 | 个 | 28 | 350 | 0.98 |
2 | 垛口监控摄像头支架 | 个 | 43 | 1500 | 6.45 |
3 | 补光灯 | 台 | 43 | 500 | 2.15 |
4 | 机房综合布线 | 项 | 1 | 5000 | 0.50 |
5 | 光纤线路布设 | 项 | 1 | 52000 | 5.20 |
6 | 数字化核心交换机 | 台 | 1 | 28000 | 2.80 |
7 | 机柜 | 台 | 2 | 3000 | 0.60 |
8 | 网络墙柜 | 台 | 16 | 800 | 1.28 |
9 | 显示小屏 | 台 | 4 | 7000 | 2.80 |
10 | UPS | 台 | 1 | 80000 | 8.00 |
11 | 摄像机联调 | 路 | 71 | 119 | 0.85 |
总计(元) | 31.61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 投标人应为拟投标核心产品(交换机、UPS等)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交换机、UPS等)的授权书。(提供相关授权书)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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