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生产基地B栋数控机房装修改造及安装项目外电工程已由/以/批准建
设,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 例为10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聚海路1号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包含二期送电、一期切改两部分。二期送电部分:新报装容量约为70800kVA,自用电地址周边现状变电站引出10kV电缆线路进行供电。一期切改部分:将项目一期由三星庄变电站出线的2回10kV电缆线路以及由稻香湖变电站出线的4回10kV电缆线路进行切改,重新选择电力通道敷设电缆。新敷设ZC-YJY22-8.7/15kV-3×400mm²电缆约29409米,敷设光缆约8036米,新建电缆分界室4座,电力配套排管约660米,电力配套暗挖隧道约700米。拆除ZC-YJY22-8.7/15kV-3×400mm²约16072米,拆除光缆约8036米。
概算(估算)投资额预估10660(万元)。
2.3 本工程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自本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预计209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在竣工日期截止前具备发电条件。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生产基地B栋数控机房装修改造及安装项目外电工程的监
理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二期送电、一期切改两部分等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并对其承担的工程监理质量负终身责任。
2.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五年(2018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竣工备案材料载明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工程投资额达到8000万元(含)以上或单项监理合同金额达到150万元(含)以上的电力工程或外电源工程或输变电工程的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电力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 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
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
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
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
责人有犯罪行为的。
2)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
3)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4)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7)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申
请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投标人必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9)投标人具备满足资质要求的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作出承诺:投标人后续拟派人
员满足同等资质条件。本项目对人员的要求如下:
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已完成的单项工程投资额8000万元(含)以上或单项监理合同金额150
万元(含)以上的电力工程或外电源工程或输变电工程的监理业绩。
②电力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是电力工程。
③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是机电安装工程或电
力专业。
④造价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⑤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经监理协会进行安全培训,有安全培
训证明。
投标人需承诺,以上人员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工程师不会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
理工程师。
4. 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发售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本工程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生产基地B栋数控机房装修改造及安装项目外电工程已由/以/批准建
设,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 例为10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聚海路1号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包含二期送电、一期切改两部分。二期送电部分:新报装容量约为70800kVA,自用电地址周边现状变电站引出10kV电缆线路进行供电。一期切改部分:将项目一期由三星庄变电站出线的2回10kV电缆线路以及由稻香湖变电站出线的4回10kV电缆线路进行切改,重新选择电力通道敷设电缆。新敷设ZC-YJY22-8.7/15kV-3×400mm²电缆约29409米,敷设光缆约8036米,新建电缆分界室4座,电力配套排管约660米,电力配套暗挖隧道约700米。拆除ZC-YJY22-8.7/15kV-3×400mm²约16072米,拆除光缆约8036米。
概算(估算)投资额预估10660(万元)。
2.3 本工程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自本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预计209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在竣工日期截止前具备发电条件。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生产基地B栋数控机房装修改造及安装项目外电工程的监
理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二期送电、一期切改两部分等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并对其承担的工程监理质量负终身责任。
2.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五年(2018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竣工备案材料载明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工程投资额达到8000万元(含)以上或单项监理合同金额达到150万元(含)以上的电力工程或外电源工程或输变电工程的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电力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 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
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
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
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
责人有犯罪行为的。
2)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
3)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4)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7)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申
请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投标人必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9)投标人具备满足资质要求的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作出承诺:投标人后续拟派人
员满足同等资质条件。本项目对人员的要求如下:
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已完成的单项工程投资额8000万元(含)以上或单项监理合同金额150
万元(含)以上的电力工程或外电源工程或输变电工程的监理业绩。
②电力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是电力工程。
③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是机电安装工程或电
力专业。
④造价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⑤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经监理协会进行安全培训,有安全培
训证明。
投标人需承诺,以上人员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工程师不会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
理工程师。
4. 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发售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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