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大东二期、大西村安置房EPC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以(洛建招2021-0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人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洛阳总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中交集团以及招标人企业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大东二期、大西村安置房EPC建设工程项目高处作业吊篮租赁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大东二期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街道太康路以南、宜人东路以北、西邻大屯街、东接乐天路,项目周围地势平坦、无明显高低差状况,周围建筑除宜人东路北侧加油站、中国移动中部云基地外,其余主要以农田、拆迁民房为主。
大西项目以数据十六路分成两个地块,北至太康东路、南至数据十八路、西临云谷大道、东临乐天路,地块呈不规则形。项目周围市政道路不完善,宜人东路已贯通使用,大屯街和太康路目前均为断头路,其余市政路均未修建。
主要内容为安置房住宅、配套商业、物管及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主体工程建筑、装饰、安装等,以及安置房小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和其他配套设施。项目由两个片区、三个地块、23个单体组成,其中9+8栋高层,总占地面积103241.54m²,总建筑面积539003m²。
2.2 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投标单位应具有高处作业吊篮租赁资质。 (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7)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
3.2 具体条件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至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中交集团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5.投标人注册
注册合格供应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27日10时至2024年3月4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大东二期、大西村安置房EPC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以(洛建招2021-0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人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洛阳总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中交集团以及招标人企业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大东二期、大西村安置房EPC建设工程项目高处作业吊篮租赁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大东二期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街道太康路以南、宜人东路以北、西邻大屯街、东接乐天路,项目周围地势平坦、无明显高低差状况,周围建筑除宜人东路北侧加油站、中国移动中部云基地外,其余主要以农田、拆迁民房为主。
大西项目以数据十六路分成两个地块,北至太康东路、南至数据十八路、西临云谷大道、东临乐天路,地块呈不规则形。项目周围市政道路不完善,宜人东路已贯通使用,大屯街和太康路目前均为断头路,其余市政路均未修建。
主要内容为安置房住宅、配套商业、物管及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主体工程建筑、装饰、安装等,以及安置房小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和其他配套设施。项目由两个片区、三个地块、23个单体组成,其中9+8栋高层,总占地面积103241.54m²,总建筑面积539003m²。
2.2 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下表。
工程项目 | 大东二期、大西村安置房EPC建设工程项目 | 预计施工工期 | 2024年4月1日-2024年7月15日 | |||||||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能力 | 设备品牌 | 数量 | 预计设备使用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
1 | SBZL-01 | 高处作业吊篮 | ZLP630 | 630kg | 无要求 | 310 | 2024.4.1 | 2024.7.15 | 中南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 包含调遣安装费、维护费、要求出厂3年内设备、不提供司操人员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投标单位应具有高处作业吊篮租赁资质。 (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7)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
3.2 具体条件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至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中交集团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5.投标人注册
注册合格供应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27日10时至2024年3月4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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