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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购买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4-02-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102-YCGC-C2024-0013
2.项目名称:玄武区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购买服务
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预算:人民币69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69万元
7.采购需求:依据《南京市街道(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环办〔2023〕80号),对辖区内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进行监测。南京市玄武生态环境局现拟通过采购监测数据服务的方式,建设22个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监测数据支撑。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供应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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