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春季植树造林苗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028997.06
最高限价(如有): 1028997.0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4月10日之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2.7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供应商须提供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如两证合一的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2-28 00:00:00 至 2024-03-06 00: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预算金额(元): 1028997.06
最高限价(如有): 1028997.06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春季植树造林苗木采购项目一标段 | 苗木类 | 苗木类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514498.53 |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春季植树造林苗木采购项目二标段 | 苗木类 | 苗木类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514498.53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1028997.06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4月10日之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2.7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供应商须提供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如两证合一的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2-28 00:00:00 至 2024-03-06 00: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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