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四章):
5.项目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以具体委托项目地址为准。
6.进度要求:具体以单个项目委托书(或单个项目服务合同)为准。
7.质量要求: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服务期内已签订的单个项目服务合同未履行完毕,则顺延至该部分单个项目服务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9.申请人资格要求
9.1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检测服务范围内容所需的相关检验检测资质【满足以下其一即可: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发布)规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检测专项资质;2、具有原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通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市政桥梁检测。】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
须符合金建质安[2023]9号文件要求,提供《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并通过审核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料文件。
9.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9.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 3 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1月或更近)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9.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以及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9.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9.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以及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9.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9.4、9.5、9.6条要求的承诺书。
10、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
11、现场或邮件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1.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11.3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缴纳凭证;
11.4按招标公告第9.7条要求的承诺书;
1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四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入围数量 | 备注 |
一 | 金华市婺城农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房建、市政工程检测服务单位年度入围项目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检测清单》 | 入围3家 (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入围2家) |
(1)本次招标委托项目为检测服务费合同估算价人民币30万元以下项目。 (2)入围的单位供集团内各部门及其下属子公司选择使用。具体服务内容及数量以招标人在服务期限内的实际委托情况为准。 (3)若合同估算价超过限额或超出承接范围的由招标人另行确定单位,如遇到政策性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
6.进度要求:具体以单个项目委托书(或单个项目服务合同)为准。
7.质量要求: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服务期内已签订的单个项目服务合同未履行完毕,则顺延至该部分单个项目服务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9.申请人资格要求
9.1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检测服务范围内容所需的相关检验检测资质【满足以下其一即可: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发布)规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检测专项资质;2、具有原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通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市政桥梁检测。】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
须符合金建质安[2023]9号文件要求,提供《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并通过审核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料文件。
9.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9.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 3 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1月或更近)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9.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以及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9.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9.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以及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9.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9.4、9.5、9.6条要求的承诺书。
10、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
11、现场或邮件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1.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11.3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缴纳凭证;
11.4按招标公告第9.7条要求的承诺书;
1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