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镇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省庄镇、邱家店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山区镇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省庄镇、邱家店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
2.2建设地点:省庄镇、邱家店镇;
2.3建设规模:在省庄镇新建污水管网,埋设污水收集设施,共涉及26个村;邱家店镇新建污水管网,埋设污水收集设施,配备其他资源化利用设施等,共涉及26个村。
2.4工期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目标: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监理最高限价为:198.947953万元。
2.9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3〕12号 )、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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