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业主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2.2服务年度:2024-2025年,业务约定书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履约结束后,若中标人违反有关审计工作规定和要求,审计报告发生重大遗漏和偏差,招标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的业务约定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财政部、证监会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内(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能够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三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50万元及以上的上市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附发票清单明细,一个合同列一个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所需材料缺一不予认可。合同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投标人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时间(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 。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到本项目的团队成员至少17人(1人为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至少16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②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发票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至2024年3月18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业主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2.2服务年度:2024-2025年,业务约定书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履约结束后,若中标人违反有关审计工作规定和要求,审计报告发生重大遗漏和偏差,招标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的业务约定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财政部、证监会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内(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能够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三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50万元及以上的上市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附发票清单明细,一个合同列一个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所需材料缺一不予认可。合同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投标人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时间(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 。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到本项目的团队成员至少17人(1人为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至少16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②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发票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至2024年3月18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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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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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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