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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双桥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双桥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23]4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县双桥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黄兴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项目为长沙县双桥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原闸坝拆除1座;(2)闸坝重建1座;(3)其它附属建筑物工程1)左岸堤防建设长度67.20m;2)新建工作桥1处;3)新建管理房1处;4)涵管拆除恢复1处,新建排水管1处,新建DN1400混凝土企口管长度76m。
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约2999.94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长沙县双桥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具体以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24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3日。计划完/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
2.6 其他要求:2.6.1 本次对14座闸坝和乌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共15个土建施工标段分为三个批次先后招标。第一批招标为长沙县九曲坝、杨家桥、滚水坝、龙王坝、袁家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土建施工标段;第二批招标为长沙县白沙坝、蜘蛛坝、高洪河、杨柳坝、壕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土建施工标段;第三批招标为长沙县赤石河、双桥坝、郭公渡、泥围子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和长沙县乌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土建施工标段。
2.6.2 所有潜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不同批次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批次中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且只能在所有批次中的一个标段中标。如果投标人同时获得了不同批次和标段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则按确定中标的先后顺序自动放弃其他批次标段的中标资格(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标段,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单位。
2.6.3 针对上述第2.6.2点,所有潜在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B) 投标人近■3□5□8年内(指2021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合同内金额不小于1050万元的(最终按最高投标限价50%设置)水闸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 投标人近□5□8□10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4年03月12日~2024年04月18日 08:59时止(北京时间)在(请登录)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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