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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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古河镇智慧生态田园产业综合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全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同意古河镇智慧生态田园产业综合体项目立项的批复 全发改审批[2024]2号 |
招标人 |
全椒县古河镇人民政府 |
项目业主 |
全椒县古河镇人民政府 |
资金来源 |
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专项资金2000万元,其余自筹)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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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古河镇智慧生态田园产业综合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 |
招标项目编号 |
czqjgc202403-003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qjgc202403-003-01 |
建设地点 |
全椒县古河镇石溪村石溪小学及周边区域 |
建设规模 |
(1)1#淡水鱼苗厂房(长度为130m,宽度为47m,四跨跨度为12m,基本柱距为7.3m,建筑层数为二层,建筑高度8.15m)建筑面积12220?O,电气、给排水及配套附属(钢筋混凝土鱼池:320座(锥底1.2m深,边沿1m深,地埋0.8m)钢筋混凝土鱼池:8座(1.8m深,地埋1.5m);钢板水处理池:8座(5.0m长*4.0m宽*3.0m高)等; (2)2#淡水虾苗厂房(长度为64m,宽度为20m,双跨跨度为10m,基本柱距为7.2m,建筑层数为二层,建筑高度12.15m)建筑面积2560?O,电气、给排水及配套附属(池); (3)3#淡水虾苗厂房(长度为64m,宽度为30m,三跨跨度为10m,基本柱距为7.2m,建筑层数为二层,建筑高度12.15m)3840?O,电气、给排水及配套附属(工字钢导轨(升降作业车专用),12个;三层立体虾池,12个); (4)渔业科技示范厂房(长度为60m,宽度为40m,五跨跨度为12m,基本柱距为8.0m,建筑层数为二层,建筑高度12.15m)建筑面积4800?O,电气、给排水及配套附属; (5)厂区室外附属工程(土方、围墙、强弱电、给排水、园林等) (6)满足功能要求的基础设施建设(暖通、恒温、智能化)及数字化软硬件等。 注:设计参数标准、技术要求、功能配套、内部构造等以《厂房设计标准技术配置手册》为准! |
合同估算价 |
2800万元 |
计划工期 |
120个日历天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为古河镇智慧生态田园产业综合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包含工程范围内等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对项目的运营。具体招标范围为: 1.设计部分:本次招标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含精装修)、各阶段图纸审查(地质勘察、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配合等)、竣工图编制;设计与施工的协调;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 设计标准:需满足《规划方案》中的基本技术要求和范围;满足“项目竣工交付即可进行室内鱼池恒温养殖、智能管控”的基本要求! 2、采购部分:本项目所有工程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 3、施工部分:古河镇智慧生态田园产业综合体项目建安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总承包管理与协调、配合项目报批报建、竣工验收、备案、档案资料的移交、工程造价审核的配合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和养护期内的养护责任等。具体包含: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及附属配套工程。 4、运营部分:(1)运营:负责古河镇智慧生态田园产业综合体项目运营期内的运营工作,运营期 5 年,每年运营回报率不低于6%(每年向招标人缴纳不低于财政专项资金投资额6%的固定回报收益)且不含土地租金,土地租金由中标单位另行支付。(2)回购:运营期满,由中标人按其结算价值进行回购,并向招标人支付回购款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类别 |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 |
其他 |
相关费用需按本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支付给招标人,未尽事宜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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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有效营业执照。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承包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注:承包人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独立设置,不能一个人同时兼任。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3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注:本次招标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运营单位,否则其投标无效!) 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
多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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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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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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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24年03月12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01日8时 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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