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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倪家营镇人民政府临泽县倪家营镇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双电源回路建设项目10KV新建路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YZC2********
项目名称###县倪家营镇文化旅游产业基地###路建设项目10###路线工程
预算金额:291.********(万元)
最高限价:291.********(万元)
采购需求###县倪家营镇文化旅游产业基地###路建设项目10###路线工程,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网站〔********〕、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在工程施工期间,上述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持证上岗,尽职尽责,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减少、更换或调动。确需调动或更换的,应按不低于约定资质、能力、业绩等条件,书面报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批准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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