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牧场矿至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煤炭汽车运输服务商入围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SNZB-XJNH-D20243-0146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五家渠市金正能源有限公司(牧场矿)至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煤炭运输。五家渠市金正能源有限公司(牧场矿)为运输起点,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为运输终点,两地运输距离约为400公里。预计总运输量约在29万吨。具体数量根据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需求量为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4服务期
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方须为独立法人,具有完备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的能力;
3.3资质要求:
3.3.1 投标方应具有与本项目运输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能力,具有国家核发至今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2投标人自主拥有或有绝对控制权的车辆(标准装载中重量大于28吨的牵引车)50辆以上,日常运输能力须达到2000吨/日。所有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完整的保险和良好的车况,并均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满足政府对运输车辆和环保特殊时期的需要,不能因此影响运输。投标人拥有自有车辆的,需要提供车辆管理部门的数量信息证明和行驶证原件扫描件;租赁车辆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和行驶证原件扫描件。
3.3.3 承运商具备车辆调度、在途监控、车辆定位、轨迹回放等功能的网络信息管理平台;
3.3.4 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煤炭运输相同或相关业绩不低于三次,以完成实际运输合同为准,具有对方财务结算证明。
3.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山东能源集团失信名单。
3.5未存在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5本项目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9日起至2024年3月23日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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