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15106-1工作面无线电波坑透及并行电法探测报告项目。
1.2采购人: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100%,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防治水细则》要求,工作面回采前需要进行两种以上物探方法进行对工作面的地质构造、富水异常区等情况查明。我公司15106-1工作面已经形成。物探完成以后需编制工作面物探报告,进而指导工作面的需提前采取的措施及后续生产。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为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15106-1工作面运输顺槽与回风顺槽自切眼口向外走向长680m,切眼长100左右范围,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地点: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物探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或错误的,评审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属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准入业务客户数据库内禁入类企业、山煤国际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名单库(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实)。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3月20日18:00起至2024年03月25日18:00(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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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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