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洗涤品、毛巾框架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洗涤品、毛巾框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洗涤品、毛巾框架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定单价(含税)元 |
品牌范围 |
规格 |
预估金额(元) |
1 |
香皂 |
块 |
33000 |
2.5 |
力士、玉兰油、纳爱斯或等同于上述品牌 |
125g以上 |
82500 |
2 |
透明皂 |
块 |
33000 |
3.9 |
雕牌、汰渍、超能、碧浪、奥妙或等同于上述品牌 |
252g及以上 |
128700 |
3 |
洗发水 |
瓶 |
13280 |
29 |
欧莱雅、沙宣、阿道夫、潘婷或等同于上述品牌 |
400ml及以上 |
385120 |
4 |
洗衣液 |
瓶 |
13280 |
29 |
汰渍、碧浪、超能、奥妙手洗或等同于上述品牌 |
3000ml及以上 |
385120 |
5 |
毛巾 |
条 |
13280 |
8.8 |
金号、永亮或等同于上述品牌 |
100%纯棉73*34cm 90g及以上 |
116864 |
总计 |
1098304 |
2.3最高投标限价:1098304元人民币;
2.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洗涤品技术方案3.22;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每季度按照工厂实际计划需求供货,如遇特殊情况急需物资需一周内到货;售后服务人员须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2.6交货地点:北方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
2.7质保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2.10招标数量:招标数量为模拟量,实际采购量以每月实际需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供应商物资准入资格,且处于正常状态或非特殊原因(质量、售后、诚信等问题)的冻结状态(以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两份(一份为2024年全年授权,一份为2024年以前的授权),要求为原件或复印件,必须为市级或市级以上,同时提供授权方的联系人及电话,评委现场可进行核实。若不能提供2024年全年的授权的,须授权方出具书面文件澄清,并保证投标人为2024年有效的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3.1.3投标人具备独立的知识产权,能够提供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品牌商标注册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在扫描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2业绩要求:
3.2.1统计时间范围:2021年-2023年;
3.2.2有效业绩数量:期间每年各有1份同类产品的有效业绩,洗涤类商品(投标范围内产品)累计销售业绩在500万元以上,毛巾类商品(投标范围内产品)累计销售业绩在150万元以上;
3.2.3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与销售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3.2.4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销售合同应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3.6.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3.6.3中标人须设专人送货、验收并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
3.6.4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专业协同采购、区域协同采购、电商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共享等新采购结果后,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要求,或者在协议执行期间,买方使用的标的物产品质量指标、技术规格发生较大变化的(如质量指标优化调整),买方生产装置需求发生较大变化的(如装置停产、检修等),市场资源变化较大的,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卖方承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终止协议可能性,保证不因提前终止协议追究买方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6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6.7吉林石化公司将对中标供应商投标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投标书内容不符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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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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