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合肥热电集团金源分公司2024年度运行班车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非政府投资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热电集团金源分公司2024年度运行班车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项目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4年3月 2.8 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合肥热电集团金源分公司,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与方兴大道交口。投标单位需严格按照文件内容配备班车,保证一年365天人员接送,并针对突发情况制定应急措施,不得耽误运行人员交接班,影响正常生产工作。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57万元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客车营运租赁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万元的客车租赁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9日00:00至2024年03月20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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