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QC-2024-0320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推广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标段预算 (万元) |
一标段国家级高新区报纸宣传推广 |
1项 |
国家级高新区报纸宣传推广 |
围绕高新区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发展成就、政府形象、公告等,在报纸策划推广2次(每次四分之一版),并提供创意与设计等服务;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中国高新》客户端电子激活码200个。 |
优质服务 |
10.00 |
二标段国家级科技产业类杂志宣传推广 |
1项 |
国家级科技产业类杂志宣传推广 |
围绕高新区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发展成就、政府形象、公告等,在杂志策划推广彩色内页2个版,并提供创意与设计等服务,在杂志印刷出版后的一周内,免费邮寄不少于10本的样刊。 |
优质服务 |
5.00 |
三标段国家级科技创新类报纸宣传推广 |
1项 |
国家级科技创新类报纸宣传推广 |
围绕高新区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发展成就、政府形象、公告等,在报纸刊登广告2次(每次二分之一版),黑白版、彩色版各一次,并提供创意与策划等服务。 |
优质服务 |
9.00 |
四标段省级报纸宣传推广 |
1项 |
省级报纸宣传推广 |
围绕高新区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发展成就、政府形象等,在报纸策划推广2次,(一次三分之一版面,一次二分之一版面),并提供设计服务,在报纸印刷出版后的一周内,免费邮寄不少于10份报纸。 |
优质服务 |
5.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3.2财务要求: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至 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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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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