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38296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捌拾玖万叁仟捌佰贰拾玖元陆角五分(¥893829.65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县政府广场、荷花广场、起点公园、高速公路出入口、衡阳路、尧帝公园等区域,布置四季草花,面积约 650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270日历天。
草花规格:120mm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3.(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4.(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五)、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33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至2024年04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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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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