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9.8万元
最高限价:29.8万元
采购需求:监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止。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业主批准。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作调整或延长。这些工期的调整或延长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作考虑。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之一,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①监理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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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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