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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痘姆乡乡创共享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8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pGC24A01G046

2.2招标项目名称:潜山市痘姆乡乡创共享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

2.3建设地点:潜山市痘姆乡仙驾村

2.4建设采购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升级改造古陶周边村集体现有房屋1700平方米,打造“乡创共享中心”,包括文创中心、研学中心、餐饮、住宿、会议室等内容。

2.5投资估算:约310万元,其中:①工程费用约300万元(含第三方试验检测费用);②设计费(含设计类专家评审费用、所有支撑性报告及施工图审查费用)为固定值10万元。

2.6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100%[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费;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费用(含施工中发生的水、电、垃圾处理、环保费用、临时设施费用、材料二次搬运费用、二次运输费用等所有费用);第三方试验检测费(直接计入合同价款中,清单中不再单独列出,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功能性检测和试验,施工监测以及主管部门为验收要求进行的各项检测等所有试验检测);安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治理费用以及工程施工涉及到的所有管线改造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费;运营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等所有费用]

设计费(含设计类专家评审费用、所有支撑性报告及施工图审查费用)为固定值,直接计入合同价款,不单独报价。

2.7招标范围:(1)报建手续: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部分:潜山市痘姆乡乡创共享中心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或二次深化优化部分的设计,图纸审查以及各专项设计的评审论证、后续服务、与本项目配套的所有附属工程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的设计,设计主持、管理、指导、审查;设计与施工的协调;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设计责任;施工期间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

(3)采购部分:潜山市痘姆乡乡创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质保期服务等。

(4)施工部分:潜山市痘姆乡乡创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方试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功能性检测和试验,施工监测以及主管部门为验收要求进行的各项检测等所有试验检测)、安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治理费用、实名制管理、关键岗位考勤费用以及工程施工涉及到的所有管线改造等所有费用、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

(5)竣工验收: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7)项目运营:工作范围包括整个项目的筹建配合(包括所有建筑物电气、卫生洁具等工程)、运营、技术服务、招商、经营管理、项目全托管运营等工作。具体详见运营任务书及框架性运营合同。

2.8计划工期:建设周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运营期15年。

2.9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下列(1)、(2)、(3)项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相应的运营能力。

若投标人不能具备以上(1)、(2)、(3)项资质的,可组建联合体投标,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三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④牵头人为运营单位。

3.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装饰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5)施工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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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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