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320116-JZCG-G2024-0009
项目名称:冶山街道主镇区环卫暨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外包采购
预算金额:4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420万元
采购需求:
冶山街道建成区以下道路合围区域内的所有公共场所、街巷、广场、绿地、园地、公厕、水面、道路(含环线道路外侧路边绿化带、沟渠)的环卫保洁、单位和居民垃圾分类收运项目:冶铁路全线以西;北部干线以南(城管中队--污水处理厂路口,含城管中队院内外绿化维护、保洁,办公楼保洁)和以北的垃圾收集站、污水处理厂;枫彩路全线以东(含路西法治广场、西窑绿化广场);东部干线以北(枫彩路口红绿灯--画乡路口红绿灯);画乡路以西(东部干线红绿灯--东平路红绿灯);东平东路、绿轨路以北(冶铁路--画乡路红绿灯)。(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续签合同期限一次一年,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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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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