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PZF-[CS]******** 项目名称###市兴安镇大河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兴安镇大河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合同包预算金额:54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市兴安镇大河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4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8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兴安镇大河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兴安镇大河西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在职人员,供应商须提供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书面承诺代替)。 (3)本项目管理人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各1人,技术负责人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上述人员供应商须提供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书面承诺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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