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井政采字[2024]9号
项目名称:井冈山金矿开采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治理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0846188.13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4F001117793 | 井冈山金矿开采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治理项目二期 | 1 | 项 | 250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采购人将在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6.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2.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属于其他未明行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参与投标。2.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7日 00:00 至 2024年05月20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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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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