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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营运中心2024年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煤泥运输业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山东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营运中心2024年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煤泥运输业务,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营运中心现对2024年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煤泥运输业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4年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煤泥运输业务

招标编号:SNZB-SDDX-D20247-0218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以汽运的方式将煤泥、烘干煤泥由东滩煤矿、鲍店煤矿、南屯煤矿、兴隆庄煤矿、赵楼煤矿、济二煤矿、济三煤矿、里彦干燥中心运送至济三电力公司指定地点,运输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包括煤泥运输、装卸、人工、油费、过桥过路费、各项保险费、税费、意外情况处置费、地企关系处理费及由此运输业务引发的所有费用,煤泥的装卸、密封由承运方负责,托运方监督。

标段划分

发运矿点

目的地

估算运量(万吨)

含税最高限价(元/吨)

成交人上限

一标段

(SNZB-SDDX-D20247-0218*01)

鲍店煤矿

济三电力

4

28

1家

二标段

(SNZB-SDDX-D20247-0218*02)

鲍店煤矿

里彦煤泥综合利用中心分公司

0.5

17

1家

三标段

(SNZB-SDDX-D20247-0218*03)

南屯煤矿

济三电力

2

16.5

2家

四标段

(SNZB-SDDX-D20247-0218*04)

南屯煤矿

里彦煤泥综合利用中心分公司

0.5

12.5

2家

五标段

(SNZB-SDDX-D20247-0218*05)

兴隆庄煤矿

济三电力

2

25.7

2家

六标段

(SNZB-SDDX-D20247-0218*06)

兴隆庄煤矿分公司

里彦煤泥综合利用中心分公司

1

17

2家

七标段

(SNZB-SDDX-D20247-0218*07)

东滩煤矿

济三电力

2

25.7

2家

八标段

(SNZB-SDDX-D20247-0218*08)

东滩煤矿

里彦煤泥综合利用中心分公司

1

14

2家

九标段

(SNZB-SDDX-D20247-0218*09)

赵楼煤矿

济三电力

0.5

40.84

1家

十标段

(SNZB-SDDX-D20247-0218*10)

济二煤矿

济三电力

2

16

1家

十一标段(SNZB-SDDX-D20247-0218*11)

济二煤矿

里彦煤泥综合利用中心分公司

1

19.2

1家

十二标段(SNZB-SDDX-D20247-0218*12)

济三煤矿

济三电力

1

10.5

1家

十三标段(SNZB-SDDX-D20247-0218*13)

济三煤矿

里彦煤泥综合利用中心分公司

0.5

15.5

1家

十四标段(SNZB-SDDX-D20247-0218*14)

里彦煤泥综合利用中心分公司

济三电力(半挂车)

2

15.5

2家

注:

(一)每名投标人仅能对1个矿点和里彦干燥综合利用中心分公司进行报价,报价时必须是本矿点的所有路线,只报一个路线的报价无效。(例如:报鲍店煤矿发运矿点的必须第一线路、第二线路同时报,可再报发运地为里彦煤泥综合利用中心分公司线路,以此类推)。投标人多报矿点、漏报矿点运输路线、报价高于拦标价的,投标人报价无效,投标作废。

(二)成交人为2家的运输量分配比例:按照单、双月抽签进行分配,最终运输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运输、装卸、人工、油费、过桥过路费、各项保险费、税费、意外情况处置费、装卸等时费、地企关系处理费、环保费等由此运输业务引发的所有费用。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实际情况,服务期限可延续至次年度煤泥运输招标结果生效时,托运方受上级公司物流资源整合等政策因素影响,造成托运方合同履约条款改变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其相关权利和义务,托运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元,营业年限在 3 年以上(注册资本金和营业年限按以招标公告之日前的工商信息为准)。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具有合法有效的运营资质,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且按时年审(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须与端信公司车营中心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之间须无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运输能力,自有车辆须符合环保要求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重型半挂牵引车不低于15辆,均为投标人名下的合法运营车辆,发证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前。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环保清单原件彩色扫描件,一车一档案,按要求填写《投入车辆明细表》,并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gab.122.gov.cn/m/index/)的单位账户及的登录密码 (如有数字证书一并提交),确保评标时可以正常登陆查询,由评委对投标人标书中提供的所有车辆进行查验,评标结束后投标人自行修改密码,同时登陆机动车环保网(https://www.vecc.org.cn/)对所提供的车辆环保情况进行查验。投标人车辆档案缺失或者在交通管理平台、机动车环保网查询不到的,此车辆不计入有效车辆。未提供登录账号、密码或无法登录的,取消投标人资格。

开标当日,由评委进行评审,发现证件材料造假的,车辆达不到初审资格有效车辆的数量的,否决其投标资格。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没有经营异常、失信企业等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为准),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没有经营异常、失信企业等不良记录,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6日起至2024年04月3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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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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