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委托,对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4年凌海(营销部)食堂物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ZW0201024420240016-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项目编号:JZW0201024420240016-2
- 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4年凌海(营销部)食堂物料采购项目
- 服务期限:1年(合同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服务地点:凌海市大凌河街道环城路21号凌海市烟草专卖局
- 服务需求:2024年凌海市局(营销部)食堂物料供货。(副食类如蔬菜、水果、鸡蛋、肉等,具体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229760元/年
最高投标限价:229760元/年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投标人须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分公司投标须经总公司授权。
6.2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6.3依据烟草行业相关规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禁入(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范围包括:
(1)2017年10月15日以来,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涉及的,在行业内存在行贿行为的供应商;
(2)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以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
6.4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6.5、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6.6、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裁入行贿判决。
6.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 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4月29日8:00至 2024年5月3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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