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40万吨/年乳液法ABS装置除垢器,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除垢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除垢器2笔6台(详见技术附件) ;
2.3、最高投标限价: 170万元 ;
2.4、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方案 ;
2.5、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 ;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合成树脂厂装置现场;
2.7、质保期: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2.8、报价方式及组成: 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货款、13%增值税、运费及杂费、产品设备包装费、安装调试指导费、数字化平台交付等全部费用 ;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最终验收合格(包含数字化平台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90%,合同价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准入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应提供以下有效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书。
3)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否则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3.2.业绩要求:
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5套及以上、与本项目标的物结构原理一致、介质为循环水的整套防腐除垢设备的成功应用业绩。提供有效销售合同、技术协议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至少包括设备名称须体现出除垢或防腐防垢等字样、规格、数量、工艺介质、投用时间、目前状态、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须无条件配合。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其他:
3.6.1投标人 2021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详见附件《技术方案》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40万吨/年乳液法ABS装置除垢器,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除垢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除垢器2笔6台(详见技术附件) ;
2.3、最高投标限价: 170万元 ;
2.4、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方案 ;
2.5、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 ;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合成树脂厂装置现场;
2.7、质保期: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2.8、报价方式及组成: 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货款、13%增值税、运费及杂费、产品设备包装费、安装调试指导费、数字化平台交付等全部费用 ;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最终验收合格(包含数字化平台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90%,合同价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准入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应提供以下有效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书。
3)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否则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3.2.业绩要求:
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5套及以上、与本项目标的物结构原理一致、介质为循环水的整套防腐除垢设备的成功应用业绩。提供有效销售合同、技术协议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至少包括设备名称须体现出除垢或防腐防垢等字样、规格、数量、工艺介质、投用时间、目前状态、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须无条件配合。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其他:
3.6.1投标人 2021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详见附件《技术方案》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4-29 13:00:00至截止时间2024-5-7 23:59:59(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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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8122479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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